一、申请资格
凡已取得我校学籍且符合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的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条件
(一)2025年之前入学学生
1.允许申请条件:
(1)在转入专业学习能充分发挥个人专长的;
(2)不适应现有专业,不调整专业无法顺利毕业的;
(3)转专业后能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
2.不允许转专业条件:
(1)跨学历层次的;
(2)跨录取批次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升入本科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4)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学制不同的;
(6)软件工程和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不得转入其它普通专业;
(7)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8)在校期间有违纪记录的;
(9)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到普通类专业。
(二)2025年入学学生
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教育厅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的。
1.允许申请条件: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身体原因在原专业无法学习的。
2.不允许转专业条件:
(1)跨学历层次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如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对口升学、单招、定向、委托培养、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转入普通类各专业的;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有关要求的;
(5)学生高考选考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招生章程要求选考科目不一致的;
(6)软件工程和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转入普通类各专业的;
(7)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及应予退学的;
(8)经学校审核认为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原则
(一)2025年之前入学学生
1.学科专业群内自由转,学生可直接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审核;学科专业群之间,学生须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考核;
2.降级转专业,原则上跟随转入专业一年级学生学习;
3.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能力要求(达到转入专业的学科专业知识考核标准);
4.需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笔试。
(二)2025年入学学生
1.转出无限制,学生可自由转出;
2.转入达标准,专业择优录取。
四、办理程序
(一)2025年之前入学学生
按《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1.学生申请(12月25日至29日)
(1)专业群内:意愿转专业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
(2)专业群间:意愿转专业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交所在学院,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不同意转出学生学院须向学生说明未通过原因)。
2.数据汇总
12月30日,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申请转交各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3.学院考核
转入学院组织学科专业课考试,确定结果,随2025级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二)2025年入学学生
按《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5〕71号)文件要求执行。
1.学生申请
12月25日至29日,登录平顶山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
2.数据汇总
12月30日,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情况,确定全校转专业考核时间段。
3.学院考核
转入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组织考核,公示排名,并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附件3)。
4.学校审批
教务处审核并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转入学院根据教务处审核结果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审批意见。
5.跟班试读
教务处对转专业结果进行公示后,各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对批准转专业学生办理跟班试读手续。试读期间,学生确因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的,经学校批准可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五、工作要求
转专业是学籍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专业教育和学生思想工作,对于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坚决不予批准。
转专业学生名单以教务处书面通知为准,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转专业者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转专业的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注意事项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出当年按原录取专业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及其它费用,下一学年起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如有转专业相关疑问,可联系相关学院。政策性与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教务处(电话:0375--2657610)。
七、监督
转专业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等问题,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375--2657610。
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拟接收计划表
2.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3.转专业学生审批汇总表
4.平顶山学院学科专业群构成情况表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