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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2-04-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集中学习与宣传月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的上级通知,2022年4月25日,我院党委书记奚青梅在图书馆611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会议由党委书记奚青梅主持,院长吕静、党委副书记梁广成、副院长王冰、段纳、娄艳阁、学生党支部书记焦乐晓、郝晓蒙、团委书记薛天桥以及党政办公室武少辉老师参加。

首先,奚书记在会议上提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们要积极开展关于“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集中宣传月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教育。会议上,奚书记带领党员同志学习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奚书记告诉党员同志们,在中共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党中央为开展落实和完善民族工作提供重要方针,对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共召开了4次,分别是 1992年、1999年、2005年和2014年。主要成果是除了大会上报告的社会主义“平等、团结、互助”之外,还加上“和谐”二字。中共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还阐述了“十二个必须”,加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和“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其次,奚书记带领党员同志学习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第一章总则。

随后,参会同志进行发言。吕静同志表示,教师首要的道德规范就是要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要有严于律己和明确的规范意识,让制度入心入脑,真正把规矩当作一种责任才行。娄艳阁同志表示,大学是先进文化传播的教育高地,我们应该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引领者和示范者。梁广成同志表示,教师的工作不仅是科研和上课,还要积极参与到教学管理、社会活动,积极为学校工作做出应有贡献。宗教事务上,应做到敬业爱生。

最后,奚书记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党员要在生活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要增强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维护好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此次会议让党员对宗教有了正确的认识,提高了对宗教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参会老师表示一定会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积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