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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15人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3-12-26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事业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年龄要求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pdsjob.cn)和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http://www.pdsgbks.com)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12月13日至29日考生需投寄个人简历(简历请以附件形式发送Word版,请务必在邮件主题标注平顶山市文广新局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简历中须含“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到以下两个邮箱:jhl810801@163.com和pdswhjrsk@163.com。

2、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须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也可现场进行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湛北路72号)。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2014年7月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含所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表》一式2份,考生可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人数(以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为准)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对于急需特殊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打分。

声乐、音乐学、国标舞、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待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完成后,根据两项成绩按比例相加之和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不限专业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专业技能测试

声乐、音乐学、国标舞、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确认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面试确认。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14年7月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含所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确认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着重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成绩并列,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不限专业岗位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及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0375—2156629 0375—2978868

本简章由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柳 贾红丽 电话:0375—2156659 297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