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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93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602人,10月9日起报名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7-10-09 [来源]: [浏览次数]:

9月29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根据方案,我省93家省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02名,报名时间为10月9至12日。

本次招聘共有省直93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02名,招聘单位包括: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河南省荣军医院、省减灾救灾中心、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等,主管部门分属省卫生厅、民政厅、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省审计厅等。对应聘者学位学历要求从大专到博士研究生不等,岗位包括医师、教师、会计、文秘等。

据了解,应聘人员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

本次统一招聘笔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考生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等查询招聘岗位,并于10月9日8:00至10月12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10月15日8:00至16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

此次,我省还发布了《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给备考的考生“划重点”。本次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师类、卫生类三个类别。除《职业能力测验》为公共科目外,三个类别的专业笔试科目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师类专业知识》《卫生类专业知识》。

统一招聘笔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应聘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9日8:00至10月12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应聘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于2017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4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10月12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应聘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0月15日8:00至16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10月16日8:30-10月16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10月25日8:00至10月2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七)相关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17:30前,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一)笔试

笔试科目

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师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师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师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加分政策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11月6日至10日凭持相关材料到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进行公示。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师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40%。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和需要专业加试的课目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告》。《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需要专业加试的课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