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85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应聘者应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6.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具体招聘职位、招聘办法、招聘程序等事项请登陆 http://www.hnbys.gov.cn/ViewContent.aspx?cid=4&id=108313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