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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0-04-1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不断提高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水平,促进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根据《平顶山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目的、任务

第一条 毕业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等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深化学生所学知识,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严谨的学习态度和科学研究能力。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毕业论文还是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成教生学位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本科毕业生凡毕业论文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学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为确保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新闻与传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副院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学术带头人等组成,其中要吸收本专业校外知名教授1-2人参加。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选题审定、教师配备、时间安排、进度检查、组织答辩、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等。

第五条 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负责汇集优秀毕业论文,编印《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优秀毕业论文集》。

第三章 工作步骤

第六条 毕业论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选题、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论证、搜集资料、提出写作提纲、中期自查、论文写作、论文答辩、评定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总结。

第四章 时间安排

第七条 第七学期学生毕业实习离校前各班开始组织学生选报论文题目,毕业实习结束前完成确定每个学生的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网上进行)。

第八条 第八学期第1~8周为毕业论文开题、写作、答辩时间。每年6月20日前,各教研室从本学科毕业论文中选送15%优秀毕业论文(并附软盘)报送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经审核后结集印刷《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优秀毕业论文集》。

第五章 选题

第九条 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必须符合本科教学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与技能,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社会需要等任务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坚持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要针对本学科发展的历史与现状,选定对学科丰富和发展有意义的题目;选题类型多样,难易程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命题和自拟题相结合。

第十条 毕业论文题目由教研室统一规划,并根据学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时进行更新,经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新闻与传播学院统一公布,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但必须经过新闻与传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题目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时,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同意,报呈新闻与传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题目的确定以毕业论文任务书为准。为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毕业论文原则上应一人一题,特殊情况下,可以两人同时选择一个题目,但必须各自独立撰写论文。

第六章 开题

第十二条 学生接到毕业论文任务书后,必须通过开题论证,填报《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开题论证工作在新闻与传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必须对学生选题进行认真考察和论证,鉴定其是否具备完成该选题能力。不具备完成该选题能力者,建议学生更换选题,连续三次开题未通过者,推迟一年毕业。

第七章 撰写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为5000-7000字;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论文对自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各教研室要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制定关于提纲和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要求,教师要按规定的时间与学生见面,对其写作进行指导。学生须按照学校的要求逐个环节撰写论文,不得直接提交论文正文。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正文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标题 :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能准确地概括所进行的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果。

2、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中文摘要,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和关键词,以250—300字为宜。摘要内容应扼要介绍论文的内容、采用的方法和得到的主要结论,语言力求精炼,不标注引用文献。关键词应为3—5个与本论文内容关系最密切的词。

3、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后为英文摘要,以250个左右的实词为宜,也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和关键词,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4、目录:按三级标题编目。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和页码。要求层次清晰,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附录也应一次列入目录。

5、正文:包括绪论、正文主体和结论三大部分。

6、参考文献:撰写毕业论文时参考了前人的研究工作或成果,在毕业论文中应该反映出来。参考文献放在论文结论后,只列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在论文正文中必须有参考文献的编号,参考文献按正文的编号先后排列。

第十七条 其它要求

1、中文题目、中文摘要、关键词应翻译成英文并置于其后,即中文摘要之后。

2、论文中的表格采用规范的三线格表,图表要按章编号。

第八章 排版、装订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正文按以下要求排版。

1、版面尺寸:A4(210×297毫米)。

2、装订位置:左面竖装,装订位置距左边界5毫米。

3、版芯位置(正文位置):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25毫米、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边20毫米。

4、段落设置:每页33行,每行33字。其余采取系统默认设置。

5、页眉、页脚设置:奇页页眉为“平顶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偶页页眉为论文题目(不包括副题目),居中,五号宋体字。页脚需设置页码,页码采用五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放置,从引言开始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摘要、目录等前置部分单独编排。格式如:1,2,3,…。

6、正文文本:正文一般使用小四号宋体字。

7、论文标题:各层标题均单独占行。第一级标题居中放置;第二、三级标题序数顶格放置,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末尾不加标点。一级标题设为三号字,二级标题设为小三号字,三级标题设为四号字。

8、作者和指导教师:标题下隔一行,居中,采用小4号仿宋体,作者在上,指导教师在下。

9、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四字在第一行居中位置,使用小二号黑体字,加粗。内容使用小四号宋体字。起行空两格,回行顶格。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250—300字。接中文摘要须有关键词,“关键词”三字空两格,后加冒号与关键词隔开,各关键词之间用逗号隔开。关键词一般为3—5个。

10、英文摘要:“英文摘要”英文单词在第一行居中位置,使用小二号黑体字,加粗。内容使用小四号宋体字。起行空两格,回行顶格。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250个实词。关键词:接英文摘要须有关键词,“关键词”英文单词空两格,后加冒号与关键词隔开,各关键词之间用逗号隔开。外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

11、目录:目录应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即一级、二级标题)及页码。目录要求标题层次清晰,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附录也应依次列入目录。

12、正文内标题:一级标题采用中文序数(如一、二、三……)标引、3号黑体并居中排列;二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如1、2、3……)标引、小3号黑体距左边正文边框两个字对齐排列;三级标题采用加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标引、4号字与正文相同字体和对齐方式排列;一级标题与上一段落之间隔一行。

13、注释:注释采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页脚)或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不可行中加注。注释编号选用带圈阿拉伯数字,注文使用小五号宋体字。

以下为引用各类文献注释格式:

专著:注释编号.作者.专著.书名[M].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期刊:注释编号.作者.期刊.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论文集:注释编号.作者.论文名称: 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度.起止页码

学位论文:注释编号 .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写作年度.

专利文献:注释编号 .专利所有者.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 出版日期

光盘:注释编号.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出版年(光盘序号)

互联网:注释编号.责任者.文献题名.电子文献网址.访问时间(年-月-日)

文献作者3名以内的全部列出;3名以上则列出前3名,后加“等”(英文加“etc.”)

14、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四字居中放置,使用四号黑体字。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文后,其书写格式应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研究报告,S标准,P专利。内容使用五号宋体字,每行空两格放置。具体结构格式与标注方法同注释中交代引文出处的注文格式。

15、文中图表:所涉及到的全部图、表,不论机制还是手工绘制,都应规范化,符号、代号符合国家标准,字体大小与正文协调,手工绘制的要用绘图笔,图表名称和编号准确无误。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按以下要求装订

1、毕业论文要按顺序分成二本装订。第一本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为:封面、扉页、中英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附录装订在一起。第二本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为:封面、扉页、目录、平顶山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英文翻译及原文复印件、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

2、封面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封面颜色按新闻与传播学院学院要求统一选用。

第九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成绩实行百分制和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双轨评定,其中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成绩评定必须公正客观,呈正态分布,其中优秀毕业论文控制在15%以内。

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由成绩评定小组(指导教师和同教研室其他2位教师组成)负责,凡推荐为优秀毕业论文的必须通过新闻与传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论文答辩。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审核完成后,各教研室要认真填写《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表》。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要从以下方面把握评分:

1、选题是否符合原则。

2、是否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

3、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基本概念与基本技能掌握情况,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与技能正确运用于毕业论文中。

4、立论是否正确,结论是否科学合理。

5、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如何。

6、毕业论文有无独到之处。

7、文字材料是否条理清楚、通顺,论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用语的规范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

8、答辩时思路是否清晰,论点是否正确,对主要问题回答的正确情况和深入程度。

9、阅读、翻译本专业英文资料的能力;检索国外有关资料能力;毕业论文中英文使用情况。

10、毕业论文字数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教研室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实际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

第二十五条 评分标准,评定结果向学生公布。学生对个人成绩有异议,可提出申请,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申请后3日内必须安排复议,并及时将结果通知学生。

第十章 答辩

第二十六条 凡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根据学生选题情况,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5-7人组成的答辩小组 (根据答辩学生人数有些专业可成立多个答辩小组) ,组长必须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答辩小组设秘书一名;答辩小组在新闻与传播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教研室必须提前一周安排好《答辩日程》(包括学生答辩分组情况、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和地点),并将《答辩日程》报送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学生要提前一周将毕业论文复印件送达本人所属答辩小组成员。

第二十八条 学生答辩内容包括选题目的、意义、论文的主要观点及主要创新点;答辩小组要对主要内容进行提问和质疑。

第二十九条 投票表决完成后,由答辩小组秘书根据记录和表决起草答辩评语,并向小组成员宣读,经答辩小组认定后认真填写答辩小组意见,该小组成员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章 学生应提交的毕业论文文档资料

第三十条 在毕业论文工作全部结束时,学生应提交下列资料:

1、毕业论文任务书[教师填写]

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3、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日志

4、学生做毕业论文期间查阅到的、有代表性的外文参考资料的译文及原文

5、文献综述

6、学生毕业论文正本(含已录入论文或说明书文本、编制的程序、绘制的图纸、设计的图形(图像)作品的磁盘或光盘、样机照片等)

7、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教师填写]

第三十一条 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按统一要求整理、装订,在如实、工整地填写好资料目录后,装入“毕业论文资料袋”交指导教师进行结题验收。

第十二章 指导教师

第三十二条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第三十三条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篇。

第三十四条 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期间,必须切实负起指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制订工作计划,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2、指导教师在学生写作毕业论文期间,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认真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纪律等。

3、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对出现的问题及错误做出及时的纠正。

4、指导教师应直接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指导,他人不能代为指导,对初次参加指导学生的教师,教研室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其工作。

第十三章 存档

第三十五条 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要做好毕业论文的归档和保管工作,保管期为五年。

第三十六条 毕业论文存档材料如下:

1.毕业论文题目一览表

2.毕业论文选题一览表

3.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4.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

5.毕业论文工作早、中期自查材料

6.毕业论文成绩一览表

7.毕业论文

8.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9.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四章 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入选《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文集》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对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八条 新闻与传播学院鼓励指导教师积极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凡公开发表的论文新闻与传播学院将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五章 其它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