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布置,结合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际情况,经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2023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原则
1.凡申请转入新闻与传播学院学习的学生必须符合省教育厅和学校公布的转专业相关规定。
2.凡申请转入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学生需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
3.凡申请转入新闻与传播学院学习的学生须经所在院系批准后方可转出。
4.凡申请转入新闻与传播学院学习的学生需通过新闻与传播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
5.凡报考专业中有目前被录取专业选项者,不允许转出;
6.凡报考专业中没有预转专业选项者,不允许转出。
特别提醒:申请转入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学生所在省份该专业的统考且成绩合格,才能申请转出或转入。
二、接收条件
转专业学生须符合国家和省教育厅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入:
1.跨学历层次的;
2.跨录取批次的;
3.跨科类的;
4.如为艺术类,不在同一统考系列内的;
5.通过普通“专升本”升入本科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本科的;
6.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7.学制不同的;
8.软件工程(本科)和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不得转入;
9.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10.在校期间有违纪记录的。
三、面试考核形式
1.自我介绍(3分钟)。
2.回答考官问题(5分钟)。
四、录取原则
按录取人数,从高分向低分顺序录取。
五、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专业拟接受计划
播音:5人;编导:5人;广告:30人;网媒:30人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3年9月7日